查看原文
其他

终于等到了!咱吉林省的养老金涨了!快帮爸妈查查涨了多少钱!

2017-07-04 新文化报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新文化报,吉林省最权威微信资讯平台


新闻线索提供,内容质量反馈 请加微信: 18946613385


定了!定了!定了!

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上调养老金这件事儿有信了

吉林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从今年1月份补发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

月人均增加约132元

共惠及330多万退休人员

另外长春正式启动深化法律惠民行动十五项措施

年底前全部生效

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7月4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通知,我省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每月人均增加约132元,共惠及330多万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再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方向。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


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适当照顾。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即日各市县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先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今年按5.5%左右调整基本养老金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5.5%左右调整。不仅考虑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考虑到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


不仅考虑到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考虑到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体现了一个相对较高和科学合理的水平。



01

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

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


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执行。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由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



审批发放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02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3%。


(三)倾斜调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四)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前,暂按审批部门临时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为基数计算挂钩调整金额,待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式核定确认后,重新计算调整数额,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审核发放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审核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所需资金的拨付工作;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与当地财政、人社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将具备社保发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社保发放。



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7月4日上午,长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即日起正式启动深化法律惠民行动十五项措施,年底前全部生效。 “十五项惠民措施”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健全法律惠民实体网络,让群众找法更方便。
长春市司法局正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做到各县(市)区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有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有法律服务联系点。同时
在全市199家律师事务所、12家公证处、51家司法鉴定机构全部设立便民服务窗口

 二是搭建法律惠民网上平台。按照“互联网+法律服务”理念,该平台将公开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和人员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推出法律服务机构电子地图,为群众提供地址导航;
为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提供网上预约、在线咨询和网上办理等服务。该平台已经完成方案设计,第三季度进入测试,年底前全市正式运行。

 三是完善法律惠民服务热线12348。该热线2016年全年受理咨询26121件,比2015增长386%。为充分发挥12348热线作用,将值班坐席增加一倍,将在线时间延长到节假日和晚上10点

 四是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涉军事项纳入法律援助;
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最低工资标准,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7类特殊群体,实行“一免七优先”;探索在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实行法律援助,增加法律援助供给能力。

 五是让群众办公证得实惠。目前,长春市公证处年办证量近18万件,为此,推出一系列举措,包括缩短办证时限。有条件的公证事项实行当日办结;其他公证事项基本由15日缩短为5日
另外,减免公证费用。对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对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人员减免公证费用。此外还设立公证绿色通道,对病、残、孕等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对确有特殊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应急服务。

六是推出法律惠民工作载体。长春市司法局将推行“一村(社区)一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日”、举办“民生法律大讲堂”、实行“流动式”普法宣传等形式。


编辑|小甜猫

来源|新文化记者李德庆、 赵春刚


热点新闻

吉林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全国垫底,与全国平均数相差这些数……

长春人注意!你爱吃的哈尔滨红肠很可能是假的……

吉林这4个县被国家看上,将飞速发展!快来给你的老家点赞!
还钱,再不还钱,我就......
政协委员建议把绕城高速改建成五环路?共享单车也要来了!
姐姐丢了38年,年逾不惑的弟弟还在找…你认识邹丽萍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